问题描述:你好,我有个朋友想从事小型船舶运输,在香港内地间帮人运输货物,请问海关在此方面有哪些监管措施?
兰迪海关部:根据海关规定,从事小型船舶运输须经交通部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海关设立小型船舶中途监管站,对往来小型船舶实施中途监管;小型船舶应当在设有海关的口岸或者经海关批准的可临时派出海关人员实施监管的监管点进出、停泊、装卸货物、物品或者上下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更多监管规定,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 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9号。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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