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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服海关行政处罚起诉时没有立案号是因为起诉不符合要求吗?
发布时间:2021-01-19 11:31:01     浏览:2618次
问题描述:
我因为携带超量货币被海关处罚,经过复议还是不服。去法院起诉时,交了材料,但法院没有给我立案号,是否表明法院没有立案?这是说明法院不受理我的起诉吗?
兰迪海关部-韩逸航:


问题描述:我因为携带超量货币被海关处罚,经过复议还是不服。去法院起诉时,交了材料,但法院没有给我立案号,是否表明法院没有立案?这是说明法院不受理我的起诉吗?

兰迪海关部:根据《行政诉讼法》,法院接到起诉状时,如果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可以出具回执后,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当场未立案不等于不受理起诉。即使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当给予指导和解释,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延伸阅读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行政诉讼法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责任律师:
韩逸航/兰迪海关部
海关行政争议解决部负责人
  • 标签:
  • 起诉
  • 立案
  • 受理
  •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部
     韩逸航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2210422888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海关行政争议解决部负责人。
    擅长的领域是海关行政争议解决、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等。
    海南大学 法律硕士
    山东财经大学 法学学士
    深圳兰迪优秀青年律师
    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
    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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