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我公司从马来西亚进口的咖喱糖果,因标签问题被海关检疫认定为不合格,请问可以在更正后销售吗?
兰迪海关部:根据《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进口商办理退运手续。其它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海关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