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规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海关总署注册,注册条件:(一)所在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通过海关总署等效性评估、审查;(二)经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设立并在其有效监管下;(三)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和防护体系,在所在国家(地区)合法生产和出口,保证向中国境内出口的食品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四)符合海关总署与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商定的相关检验检疫要求。
糖果生产企业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向海关总署提出注册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企业注册申请书;(二)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如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等;(三)企业承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声明。
专职律师,2007年获报关员、报检员资格。2008年开始为大型进出口企业、跨国公司提供与海关对接服务,拥有十年的大型进出口企业、跨国公司海关实务经验。2017年加入海关部团队后,专注于从事海关领域法律服务工作。擅长处理海关实务疑难问题,对走私案件海关税款计核逻辑具备敏锐洞察力,在承办的各类走私犯罪案件中,出具的税款计核方案多次获得办案机关的认同,为当事人争取了诸多的有利结果。对包括出口退税、原产地税费优惠及各类进出口税费筹划等有独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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