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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用物项许可证中的混合物
发布时间:2022-03-03 14:45:00     浏览:1319次
问题描述:
您好,含易制毒化学品的混合物指什么?
兰迪海关部-费云:

您好,根据《商务部对含易制毒化学品的混合物的进出口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含甲苯、丙酮、丁酮、硫酸4种易制毒化学品之一且比例高于40%(不含)的货物、含盐酸比例高于10%(不含)的货物以及含上述5种以外的《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目录》所列的其他易制毒化学品的货物(含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药品制剂除外),属于《规定》第七条所称的“混合物”,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取得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后方可进出口。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责任律师:
费云/兰迪海关部
海关团队律师,走私刑事辩护部负责人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部
 费云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211417186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海关团队律师,走私刑事辩护部负责人。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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