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概念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根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在海陆空口岸、贸易进出口、旅客出入境等环节采取的保护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措施。贸易自由化在密切联系各国经济的同时也造成了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数量越来越多,因此,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贸易体系中的位置越来越重要,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对他人智力劳动成果的肯定,也是对创新性成果的后续保障。
目前受我国海关保护的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包括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和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等。海关一般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对即将进出口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依法采取扣留、调查认定、处置措施,并依法对货物收发货人进行处罚。所以当权利人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除向法院或者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请求法律救济外,也可以向海关申请采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
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特征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主要有三个特征。一是实施保护的环节在货物进出境的过程中,海关不负责查处一国之内流通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虽然各国规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主管机关不同,比如美国规定的主管机关是国际贸易委员会,德国由工业产权办公室接收知识产权保护申请并做出是否同意的批复,但是各国均是由海关具体执行保护措施。
二是保护的范围由本国法律法规予以规定,超出本国法律调整范围之外的知识产权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海关对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范围包括本国因参加国际条约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和国内法规定的法律权利。由于知识产权本身具有地域性并且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各国更加重视保护本国权利人的利益,主要目的是维护贸易环境和国内市场秩序的有序发展。
三是保护措施具有及时性和临时性。相对于司法保护手段,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一种快速便捷的行政措施。一旦海关发现侵权嫌疑货物,一般会中止货物放行、扣留涉嫌侵权的进出口货物、收集涉嫌侵权货物的有关证据、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海关调查取证、对确实侵犯知识产权的收发货人给予行政处罚和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作为行政性保护手段之一,其目的在于为当事人选择其他的救济途径提供便利,所以当事人如果要确认权益归属往往还需借助司法机关的力量。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事务所管委会成员,国际投资贸易部主任,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上海市法学会首批“上海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律师协会认证“涉外专业律师”,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广州仲裁委员会、海南国际仲裁院、南昌仲裁委员会等仲裁委仲裁员,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研究员。1999年参加工作,200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06年起执业。
李律师曾经在英国和美国参加律师培训,精通英文。他经常代表境外客户或境内客户处理国际货物买卖、外贸代理、国际投资、国际结算、海商等方面的争议,包括在中国各地及各级法院审理的案件,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上海国际仲裁中心(SHIAC) 等涉外仲裁机构仲裁的案件,还有在国外法院及国际仲裁机构审理的案件。他还擅长代表客户做谈判和解工作,促成了不少案件的和解。
专长领域:
跨境(涉外)争议解决、跨境投资、跨境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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