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跨境电商
上海兰迪海关部最新动态及与海关业务有关的最新资讯
9610模式跨境电商进口的收货人是谁?
发布时间:2022-09-15 21:21:34     浏览:1027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问一下,采用9610模式汇总申报的话,收发货人是物流公司还是报关企业?
兰迪海关部-费云:

您好,9610模式下汇总申报中的收发货人是跨境电商企业。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2号,“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一线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除外)。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责任律师:
费云/兰迪海关部
海关团队律师,走私刑事辩护部负责人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部
 费云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211417186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海关团队律师,走私刑事辩护部负责人。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深圳兰迪优秀青年律师
·第五批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
·深圳市第六批涉外律师新锐人才 高级企业合规师
中文、英文
电话:18875129023
电子邮箱: yun.fei@landing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