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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境货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发布时间:2022-11-11 10:15:00     浏览:1020次
问题描述:
您好,我公司产品是韩国产品,经青岛海关入关,过境到哈萨克斯坦,需要办理哪些过境手续。
兰迪海关部-费云:

您好,过境货物应当自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海关申报的过境货物进境,经营人应当向进境地海关如实申报,并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报关单》;过境货物运输单据,如运单、装载清单、载货清单等;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如发票、装箱清单等单证。过境货物经进境地海关审核无讹后,海关将制作关封并交经营人。经营入或承运人应当负责将进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完整及时地带交出境地海关。过境货物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六个月内运输出境;特殊情况下,经进境地海关同意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责任律师:
费云/兰迪海关部
海关团队律师,走私刑事辩护部负责人
  • 标签:
  • 过境货物
  • 监管
  •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部
     费云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211417186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海关团队律师,走私刑事辩护部负责人。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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