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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得市场准入的商品是禁止进口货物吗?
发布时间:2023-02-16 11:56:56     浏览:708次
问题描述:
你好,有位朋友走私进口水产品,因该水产品被有获得我国贸易准入,不在准入名单内,因此被认定是走私禁止进口货物,请问这个定性正确吗?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单纯因不在准入名单内而认定是禁止进口货物没有法律依据。禁止进口货物的判断依据只能是《对外贸易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并由相关主管部门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或其他形式发布。具体请参阅作者《如何理解刑法意义的“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一文。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
孙国东/兰迪深圳主任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走私刑辩律师
当前律师
兰迪深圳主任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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