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海关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管主要包括装运前检验、口岸检验和目的地检验。
口岸海关实施口岸查验,对申报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对进口旧机电产品与申报资料是否相符进行现场核查;列入《质检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应逐批实施现场检验的旧机电产品目录》的旧机电产品,需在进口口岸完成逐批现场检验。
目的地海关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目的地检验,内容包括一致性核查,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安装使用。
装运前检验要求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其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申请主管海关或者委托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海关对进口旧机电产品收货人及其代理人、进口商及其代理人、装运前检验机构及相关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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