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办理、接受咨询的案例,代购走私案件的主体主要有三类:1.水客;2.通关组织者;3.国内货主。水客主要的表现形式:在自己进出境的过程中,帮助他人携带相关物品未如实申报,并收取相应带货费用;通关组织者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方面组织水客帮助他人携带物品通关并收取“带货”费用,另一方面通过拆分或者低报价格的方式,组织将他人物品邮寄进境;国内货主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方面是通过“包税”的方式找他人运输进境,另一方面自己通过找水客或者邮寄的方式将物品运输进境。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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