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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海关知识产权确权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3-04-24 23:40:46  浏览:698次
    ┃ 问题描述:
    我公司收到了知识产权确权通知书,我们必须派人去配合调查吗?
    兰迪海关部-费云: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利人自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出申请,并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将海关扣留凭单送达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知识产权权利人逾期未提出申请或者未提供担保的,海关不得扣留货物。

    收到海关确认知识产权状况通知书后,建议贵公司在收到海关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如果认为该货物侵权并要求海关予以扣留的,需要书面向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担保;如果认为有关货物不侵权的,需要向海关书面说明。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费云 责任律师 费云  / 兰迪海关部
    走私刑辩律师、关税争议解决、海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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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云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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