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印发《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19〕13号)>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区别认罪认罚的不同诉讼阶段、对查明案件事实的价值和意义、是否确有悔罪表现,以及罪行严重程度等,综合考量确定从宽的限度和幅度。开庭前是可以签订认罪认罚的,这时检察院也可以给相应的量刑建议。在刑罚评价上,主动认罪优于被动认罪,早认罪优于晚认罪,彻底认罪优于不彻底认罪,稳定认罪优于不稳定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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