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物品通关
上海兰迪海关部最新动态及与海关业务有关的最新资讯
日本购买一个电饭煲,如何交税?
发布时间:2023-08-01 22:29:39     浏览:2172次
问题描述:
疫情放开后去日本旅游,想要携带一件日本购买的电饭煲价值约1500人民币回国请问该如何交税?
兰迪海关部-:

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的相关规定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税号为11011100的电饭煲列明完税价格为500元,完税价格为1500元的电饭煲属于列明完税价格2倍以上的区间,进境物品所有人应保留销售方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者收据向海关申报,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的相关规定,税号11011100的行邮税税率为20%。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 标签:
  • 日本
  • 携带
  • 电饭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