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伪报原产地进口日本水产会构成什么罪?
    发布时间:2023-08-25 14:12:42  浏览:313次
    ┃ 问题描述:
    您好,昨天我看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说全面暂停进口日本的水产品了,请问如果伪报成其他地方的货物继续进口,会构成什么犯罪?
    兰迪海关部-韩逸航:

    您好,根据《食品安全法》,发现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进口商应当立即停止进口;又根据《对外贸易法》,对文物和野生动物、植物及其产品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对此,通过伪报原产地等形式进口的,可能会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罪。


    韩逸航 责任律师 韩逸航  / 兰迪海关部
    海关稽查律师、贸易准入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 标签:
  • 日本
  • 水产品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当前律师
      韩逸航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联系电话:13352976669

      电子邮箱:yihang.han@landinglawyer.com

      执业证号:14403202210422888



      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