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上海兰迪海关部最新动态及与海关业务有关的最新资讯
走私犯罪案件中使用的税率是普通税率还是其他税率?
发布时间:2023-10-24 14:27:59     浏览:424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所在的公司因为涉嫌低报价格走私被立案调查,现在已经被移送到检察院了,听说对我们适用的税率是普通税率,但我们进口的东西有最惠国税率,请问走私案件可以用最惠国税率来计算偷逃应缴税额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对于走私犯罪中所适用的税率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对此并无明确规定。可以知道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打击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指出,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活动属于非法的贸易活动,计核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刑事案件的偷逃应缴税额,一律按照成品油的普通税率核定,不适用最惠国税率或者暂定税率。另,走私白糖、冻品等刑事案件均可参照上述精神。

除此以外,司法实践中往往也可能在走私犯罪案件直接适用普通税率,排除了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或暂定税率等的适用。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责任律师:
陆怡坤/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 标签:
  • 税率
  •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陆怡坤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410733761
    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擅长的领域是走私刑事辩护、涉案企业合规。
    华南师范大学 法律硕士
    广东警官学院 管理学学士
    ·中国法学会会员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
    国语、粤语、英文
    电话:+86 13527732606
    邮箱:yikun.lu@landing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