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走私案件可以要求办案机关适用协定税率吗?
    发布时间:2023-11-05 20:15:57  浏览:228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一家农贸公司的负责人,去年公司曾经伪报品名进口了一批大米,案发后海关以最惠国税率计算偷逃税款,但这个产品其实还有一个协定税率,请问可以要求适用这个协定税率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中能否以协定税率计算偷逃税额,在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较为常见的情况是,办案机关会要求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的相关团队,提供涉案货物的原产地信息,如果无法提供,则可能适用最惠国税率甚至是普通税率。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 标签:
  • 协定税率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联系电话:13527732606(同微信)

      电子邮箱:yikun.lu@landinglawyer.com

      执业证号:14403202410733671

      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