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海关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实践中,境外发货人在往境内邮寄邮件前,需要先填报品名、价格和收件人等信息,相关信息会影响海关查验及后续的征税。如果你要求境外寄件人填写虚假面单,则构成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如果造成税收损失的后果,还会构成走私,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的,偷逃应缴税款数额较大的,则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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