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因走私被取保候审后再次走私的,会构成累犯吗?
    发布时间:2023-11-30 23:58:41  浏览:464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的朋友当水客携带名贵手表到国内,因为这事,他已经被缉私取保候审了,但他被放出来后还继续干,然后又被抓了。请问他这种情况构成累犯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他这种情况应该是不构成累犯的。《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你的朋友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走私,而他之前的行为并没有被审判机关评价为走私犯罪,其未接受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自然不满足累犯的构成条件。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 标签:
  • 取保候审
  • 累犯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联系电话:13527732606(同微信)

      电子邮箱:yikun.lu@landinglawyer.com

      执业证号:14403202410733671

      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