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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料件放在加工贸易企业以外的地方会面临什么处罚?
发布时间:2024-01-11 23:24:00     浏览:427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一家加工贸易企业负责仓库管理。因为近期厂区的存放能力不足,老板让我们换个地方放保税的原材料,但有人说这是违法规定的,请问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呢》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九条第二款,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将加工贸易货物与非加工贸易货物分开管理。加工贸易货物应当存放在经海关备案的场所,实行专料专放。企业变更加工贸易货物存放场所的,应当事先通知海关,并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如果保税料件存放在没有经海关备案的长搜,且没有通知海关进行变更的,有可能面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处罚,即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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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律师:
陆怡坤/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 标签:
  • 保税料件
  • 存放
  •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陆怡坤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410733761
    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擅长的领域是走私刑事辩护、涉案企业合规。
    华南师范大学 法律硕士
    广东警官学院 管理学学士
    ·中国法学会会员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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