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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最新《实施检验监管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
发布时间:2024-03-01 15:22:32     浏览:321次
问题描述:
我司进口了一批汽车前板簧等产品,当时因没有申报为旧品,被海关查验发现,经调查核实是在《实施检验监管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内,海关按未按规定报检、未做检疫卫生处理、作出处罚决定,请问这个《实施检验监管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哪里有最新的?海关处罚具体依据是什么?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您所述的产品在《实施检验监管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内,该目录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4年第145号附件1。海关的具体处罚依据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第十项、第一百一十条第三款。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
孙国东/兰迪深圳主任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走私刑辩律师
当前律师
兰迪深圳主任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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