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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淘、直邮等海外代购涉及走私违法风险之律师答疑
    发布时间:2023-05-03 16:06:10  作者:孙国东  浏览:3622次

    近期接到多起电话咨询,询问海淘、直邮等海外代购遇到的通关问题,诸如海关不予放行、缉私通知配合调查、因涉嫌走私被取保、刑事拘留等。本文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尽量以通俗易懂文字予以解答,希望对于从事跨境代购业务的朋友有所助益。

    一、关于海关通知申报

    问题:我海淘邮递一个包裹进境,内装有包包,前几天显示通关中,收到需申报的信息,就进行了补充申报,之后包裹就一直处于“邮件正在办理通关手续”的状态,期间也未收到任何短信或电话通知,想问下通关时效,大概什么时候可以清关完成

    答疑:关于邮递物品通关,海关没有规定通关时效,请您及时关注当地的海关快递公众号和邮政快递公司发送的关于后续处理意见的短信,并按提示如实提交信息,进行缴纳税款、提交补充申报材料等操作。您也可以致电12360进行咨询。

    二、关于缉私人员通知配合事宜

    问题:我从2018年以来做直邮代购,昨天海关缉私人员通知我,要我明天配合调查近期直邮代购化妆品事宜,请问我是否有配合的义务?如果我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答疑:配合缉私公安调查,公民有此义务。在公安已侦查立案的情况下,如果不予以配合,公安机关会网上通缉归案。在实践中,已出现多起此类事件。因此,建议不回避,在做好适当咨询的情况下,直接面对缉私人员调查,客观地说明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三、关于缉私人员扣押手机

    问题:昨天我去邮政取跨境邮递回来的包裹,取到后就有几个海关缉私人员截住我,要我跟他们去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后,他们收了我的手机,还对我问了话,我如实作了回答。请问,缉私人员有权扣押我手机吗?他们扣押我手机做什么用呢?

    答疑:缉私人员行使的是公安机关的权力,在执行公务时,有权对于涉嫌违法的物品依法进行扣押。扣押手机是出于取证之用,手机有大量的通讯记录,关于物品的下单购买、物流、支付、联络、通关等信息,是案情的客观记载,可以作为证明有罪或无罪的重要电子数据证据。

    四、关于缉私人员到家里搜查

    问题:我做医美用品的跨境代购,前几天,几个缉私人员到我家,出示了证件,因为我这段时间一直在国外,我父母帮我代收了一些用品。他们就将还没有发出去的几件物品扣押,还对我父母做了笔录,收走了他们的手机,请问缉私人员有权搜查房屋吗,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答疑:海关缉私人员行使的是公安机关的权力,在履行法定手续的情况下,可以对公民的房屋进行搜查。从您所描述的情况来看,海关缉私部门极有可能已立案侦查,因此,要认真对待此事,就您可能涉及的案件事宜,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做好风险应对。

    五、关于接受缉私人员问话

    问题:我是做名牌服装、服饰代购的,我们有一个代购群,大家有时会交流经验、互通信息,前几天有一个群友突然被海关缉私人员带走问话,她后来是被取保了,按照她后来给我们描述的说法,缉私人员很凶,不容她说话,只要求配合,并承认才放人,其中主要的情节都按缉私人员的话来说,并记载在笔录里。我们大家也担心就这样被取保,请问有何建议?

    答疑:对于这位群友的说法不用过于相信,公安机关严格按法律办事,应当不会出现您引述的情形。但是,为了能够对于自己所从事的行业,所做的代购事宜有个清晰的了解,对于其中的法律关系、法律风险有个清楚的认识,建议向专业律师做咨询,知晓其中的风险,以做好相关的应对措施。面对缉私人员问话,被问话的人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有一说一,客观地反映事实经过,不夸大、不缩小、不添油加醋、不横加猜测。对于问话笔录,要认真查看、阅读,有与自己说的不一致的地方,就将其改过来,并签字盖上手印。

    六、关于包税通关事宜

    问题:我在淘宝开店,国内的客户下单,先支付部分订金,我就通过网站在日本的实体店购买珠宝、首饰,店家会将打包将物品转运到日本的物流公司,我再与物流公司对接,按公斤支付其通关费用,而报关时他们如何报,我不管,放行之后,再将这些包裹运到公司仓库,之后统一寄给客户,请问这种情况我会涉案吗?如何才能确保不涉嫌走私呢?

    答疑:包税通关情况下,只要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进口税,清关公司不可能按正常价格进行申报,因而均有走私嫌疑。在大量的案件中,清关公司都是以少报甚至不报进行通关,以节省通关费用、赚取非法利益,因而,作为委托人也会被卷入其中,受到走私牵连。如何做到不涉嫌走私,第一条就是如实申报品名、数量、价格等,其次最好要以公司名义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如果委托他人也要确保他人按规定要求如实申报并予以监督;最后,尽量与做包税进口的清关公司远点。

    七、关于违禁品进境问题

    问题:我喜欢体育用品,有的体育用品上可能会带有仿象牙的配饰物,并向国外的网站下单购买,经常购买用于自己使用,时间长了有的伙伴也找我要,我就帮他们代买,每件收取150元的费用。前天缉私人员调查我,问我这些物品是哪里来的,说配饰可能是象牙做的,要我做好配合。请问,我有什么风险吗?

    答疑:象牙、象牙制品都是禁止进境物品,如果你在明知的情况下,帮他人代购了象牙制品,而在申报或补充申报时却报成仿象牙的配饰物,则可能构成走私。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并有相关证据证明,则不应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要提醒您的是,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走私入罪的门槛非常低,国家对此打击也很严厉,因此,要拒绝象牙制品以及其他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交易。

    八、海关缉私会拉清单吗?

    问题:你好,我是做手表代购的,通过国内专门做代购的网站来预订,事先国内客户先下单,然后我在此代购网站购买,主要产品均来自欧洲,从3000到8000元不等,少量也有几万元一块的,上个月被海关查到一块,说我少报了5000元,请问我做手表代购已3、4年了,这样的情况海关是要拉清单,算总账吗?我已被取保,非常急待您的回复。

    答疑:少报如果被核实为伪报或瞒报,则会被认定为走私。至于是否被拉清单,取决于历史多次是否都存在少报(伪报或瞒报)。海关会通过下单记录、交易流水、费用对账、物流运输、快递信息、实际收件、通讯记录等,结合其他证据来进行比对、判断,确定您的涉案全部事实,锁定涉案范围及税款数额。

    九、关于通过水客通关事宜

    问题:我在香港的商店购买雪茄,或从国外购买雪茄邮递到香港,之后通过水客携带的方式从珠海口岸进境,水客都是托人找的,每次根据数量给付带工费50至200元不等,手机里有些也有转账支付费用的记录,也有收件次数、数量(有时是支,有时是包或条),水客带过关后,会与我联系把雪茄交给我。请问,通过水客带货一定是走私吗?

    答疑:雪茄是高价值的奢侈品,海关对其征收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通过水客带货的形式,是不用申报纳税的,涉嫌偷逃应纳税款的走私行为。

    十、关于帮人收件、转运事宜

    问题:我留学生的同学从国外邮递物品到国内,叫我收件,还有几次是叫我借用了别人的身份证、手机号收件,收到的物品我也没有看,收到后按同学的提供的地址、姓名等快递出去,是什么物品我也不知道,听说前几天缉私部门在查这件事,请问这事会对我有影响吗?

    答疑:如果明知是违禁品而帮你的同学收件可能会牵连案中。如果是一般性应税物品,数量不大,不会有任何问题。如果长期固定地帮人收件、转运,收集利用身份信息收件,甚至在其中赚取代理费,则可能国为同学走私违法提供协助而受到牵连,受到缉私人员调查。

    十一、关于提供地址给他人使用收件事宜

    问题:我的表哥在国外经营包包生意,因为我在上海,快递比较方便,他就让我给他地址,他从国外发货到我提供的地址,他自己交待朋友来提货,听他的几个朋友说,一年多以来,收的货都有几百件了,我不收他费用。最近听周围的人说代购被缉私调查的事,我有点担心,请问如果他是做代购走私的话,我是否会被牵连?

    答疑:提供收件地址本身不会与案件相牵连,但是如果你明知您朋友在做代购走私,而提供地址予以协助,则会受到调查,因而可能被牵连到走私违法案件中。

    十二、关于购买海淘物品事宜

    问题:您好,我在网上销售保健品,有时也会向微信朋友圈及其他朋友购买海淘回来的保健品,涉及许多海外知名品牌的保健品,请问我购买的话不会被海关调查吧,我听说近来有购买进口品的人也被抓了。

    答疑:您在购买进口品的时候应当向对方要求提供进口资料信息,并要其承诺其销售产品是合法完税进口的。如果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走私进口品,不用承担走私行政或行政责任,但是,在接受调查时,要如实向公安人员说明情况。

    十三、关于销售海淘物品事宜

    问题:我开了一个个性商店,专门销售挂饰、仿珠宝等小物件,也会海淘一些,一般都是一些小朋友们喜欢的物品,请问我海淘的这些物品可以销售吗,会不会被认为是代购?

    答疑:跨境代购是帮国内的消费者代为购买进口品、本人从其中赚取佣金。按您的描述,是海淘进口后自己销售,是否可以销售,要判断的是,进口时有无向海关如实申报,获取正式合法的进口单证、进口税单,还有就是,是否符合国内市场监督、税务管理方面的规定,如果进口手续完备、销售手续完备,就是可以销售的。


    孙国东 责任律师 孙国东  / 兰迪深圳主任
    走私刑辩律师,进出口企业刑事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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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国东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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