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东疆海关申报进口化复板、强化复合地板等货物共计5票。报关单项下第一、三、四、五、六、七、八项申报进口货物、报关单项下第一、二、四、五项申报进口货物、报关单项下第一、二、三、四项申报进口货物、报关单项下全部申报进口货物,申报商品编号均为4411139900。经查,实际商品编号均应归入4411131900项下。报关单项下第三项申报进口货物、报关单项下第二项申报进口货物,申报商品编号均为4411149900。经查,实际商品编号均应归入申报商品编号4411141900项下。当事人申报进口货物商品编号与实际不符,经核算影响国家税款征收共计人民币19674.19元。...
日期:2023-06-04 20:46:21 阅读:265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