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1票化妆刷,申报数量为2805000支,申报总价为471240美元,申报商品编号为9603290090,对应的出口退税率为13%。经海关查验,发现该票化妆刷实际数量为244380支,实际总价为41055.84美元,申报数量、价格与实际不符。当事人出口货物,数量、价格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并构成同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所列之违法行为。经计核,上述申报不实部分货物的申报价格计人民币308.85万元。...
日期:2024-05-15 10:56:14 阅读:17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