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明知妙而舒(花王)婴儿纸尿裤真实成交价格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利润,以伪报价格的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妙而舒(花王)婴儿纸尿裤共计25票,申报价格共计CIF39456452日元和CNF41424032日元。经查,上述妙而舒(花王)婴儿纸尿裤的实际价格共计CIF3714270日元和CNF94185830日元。上述货物的货物价值共计人民币9642399.58元。经海关核定,应缴税款共计人民币1976011.58元,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346707.95元。...
日期:2023-03-15 13:15:06 阅读:327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