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海关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纸箱等货物一批,净重38924.2千克,申报商品编号为48191000000等,申报总价格CIF28507.14美元。经查,经上海海关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鉴定,申报进口的第二项胶合板托盘21720千克,实际为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与申报不符。案发后,2023年9月27日海关责令当事人将违法货物退运出境,违法货物已于2023年11月2日退运出境。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日期:2024-05-06 17:47:25 阅读:43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