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2020年9月14日发布《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8号)。
根据税委会公告〔2020〕8号,对该公告附件所列16项商品,税委会公告〔2019〕6号规定的排除期限延长一年,即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经了解,《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6号)所规定的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将于2020年9月16日到期。
延伸阅读: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8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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