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知识产权
    关于申请扣留涉嫌侵犯专利权的货物的担保问题
    发布时间:2009-08-07 09:04:00  浏览:1234次
    问: 我公司在海关总署备案了若干商标权和专利权,现准备申请总担保。但听人说总担保在申请扣留侵犯专利权货物时就没用了,是这样吗?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自海关总署核准其使用总担保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涉嫌侵犯其已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专用权的进出口货物的,无需另行提供担保。换言之,申请扣留涉嫌侵犯专利权的货物时,需要再提供担保。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