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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案中报关员会应负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吗?
    发布时间:2012-10-08 09:01:47  浏览:2077次
    问:您好。我朋友是一名报关员(没有报关员证),曾在电子厂上班,按老板的意思制作报关文件,然后交给专业报关行报关进口电子产品,一般都会将价格低报60%~70%。现在海关缉私局已经侦破了这家电子厂的走私案,老板已经被抓了,现在还在看守所。请问,我朋友作为司机会报关员会应负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吗?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七十五万元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从您的表述来看,您朋友很有可能会以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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