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法院判决扣押财物抵缴海关税款是否有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12-10-08 09:03:44  浏览:796次
    问:您好。我有一位朋友因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被法院判刑,前几天拿到判决书,涉及到已被扣押物品的房产与存款,判决称将抵缴海关税款,请问法院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谢谢。

    答:法院的判决没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法院可以判处主刑如有期徒刑等,附加刑如罚金等,没有“抵缴海关税款”这一刑罚。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 标签:
  • 扣押
  • 抵缴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