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公司宣告破产其主管人员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发布时间:2016-07-22 11:25:17  浏览:1104次

    问:公司经营不善,被债权人申破产,恰巧海关来查私,我司被认定有走私犯罪行为,孩子的爸爸虽然是公司的报关主管,但公司被查后他基本已停职,请问一下他能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承担刑事责任吗?


    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第十九条的规定,单位走私犯罪后,发生分立、合并或者其他资产重组情形,以及被依法注销、宣告破产等情况的,无论承受该单位权利义务的单位是否存在,均应追究原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