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涉及走私皮产品案件,现在一审下来以后,判决没收我司的运输车辆,我司不服,请问我们可以提出上诉吗?
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9条,对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没收违法所得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在五日内提出上诉、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