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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犯罪嫌疑人逃匿可以启动没收涉案财物的程序吗?
    发布时间:2016-09-06 10:07:02  浏览:1228次

    问:您好,走私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没有到案,但是他在大陆有很多不动产。有人提醒他,检察院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启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请问走私案属不属于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重大犯罪案件?


    答:关于可以启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明确列明的只有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两类罪行。全国人大法工委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义》认为应限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不应随意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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