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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贸易保税与非保税料件混料生产属走私吗?
    发布时间:2016-11-07 09:49:40  浏览:2578次

    问:您好,我司是化纤生产企业,主要生产涤纶丝,因为生产线连续生产的特点,也是为了产品质量更加稳定,会将不同品牌的PTA混合在一起生产,也就是保税与非保税料件混料生产。现在海关查到我司这一情况了,请问会不会定为走私?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加工贸易货物应当专料专用。经海关核准,经营企业可以在保税料件之间、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进行串换,但是被串换的料件应当属于同一企业,并且应当遵循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不牟利的原则。贵司因为工艺生产需要而混料,虽未经海关核准,但亦不宜定性为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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