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享受协定税率的货物,办理了有效原产地证,但是申报时发现该货物同时列入了我国的反倾销目录,请问此时应适用哪个税率?是否应该优先从低适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对进口货物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其税率适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应征收反倾销税。协定关税与反倾销特别关税同时适用,并不存在互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