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亲戚因其公司涉嫌走私,她个人名下的银行账号被冻结了,但我曾经向其账号转过一笔钱,是我私人的转账,请问对于这笔钱法院会判没收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