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因为经常有港车司机入境后有个人事宜需要有人代驾,所以会给我先生在过关后开内地这一段的路程,这样我先生可以赚取一点劳务费用,现在在关口刚提车就被海关发现车子走私,请问一下他会被认定为走私同案犯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据此,如果未与走私犯通谋,则不能认定为走私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