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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被取保后工作单位变动的需要通知办案机关吗?
    发布时间:2017-08-07 09:40:46  浏览:1238次

    问: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之前是仓务主管被牵连取保中,单位被查后停止运营了,我找到其他工作也走了,现在又有更换工作,请问需要向办案机关报告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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