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倒卖加工贸易手册进口木材、出口木筷怎么算偷逃税额?
    发布时间:2017-09-26 10:35:09  浏览:1499次

    问:当事人向海关申请了加工贸易手册,进口木材,加工出口木筷,实际操作中,手册出租给别人进口木材,然后又出租给他人出口木筷,请问这样情况怎么计算偷逃税款?


    答:您好。您所述情形,如果判定当事人分别与进口木材一方、出口木筷一方构成共同犯罪,那么进口木材的13%增值税,出口木筷的10%关税都会计算到偷逃税额中。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