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司进口国外的废旧塑料加工后再转卖给其他公司加工成新的产品,现在海关打击进口废物,我们不想办证进口即将到港的一柜塑料,请问下可直接就丢弃在海关监管区不申报进口吗,因为退运的的话费用高,卖家也不同意,就让我们就地报废了。
中国海关律师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口的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货物不得声明放弃。除符合规定的外,应当退运出境,对无法退运的,由相关部门监督销毁或作其他妥善处理,费用由收货人或承运人承担。
延伸阅读:
“第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其所有人声明放弃的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口的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货物不得声明放弃。除符合国家规定,并且办理申报进口手续,准予进口的外,由海关责令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其所有人、载运该货物进境的运输工具负责人退运出境;无法退运的,由海关责令其在海关和有关主管部门监督下予以销毁或者进行其他妥善处理,销毁和处理的费用由收货人承担,收货人无法确认的,由相关运输工具负责人及承运人承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