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缉私局对本公司进行立案侦查,称涉嫌走私。但是我们认为自己没事,请问有什么渠道反映或申诉吗?
兰迪海关部: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由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实施刑事立案监督。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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