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4月24日至2021年8月31止,当事人出口调色剂等危险货物,其中涉及559份报关单 ,使用未经鉴定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已违反国家进出口检验检疫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拟作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95000元整。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