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大铲湾海关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申报出口两项货物:1、花盆 5963 千克,商品编码 6810999000,单价 11.75 美元/ 千克,货值 70065.25 美元;2、花盆 8650 千克,商品编码 6914100000,单价 15 美元/千克,货值 129750 美元。7月26日该单命中风控指令,出口价格涉虚假贸 易专项核查,怀疑该票报关单申报的 6810999000 项下商品价格超过合理区间上限,要求企业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核实。该公司承认价格报错,第一项花盆实际单价 3.5 美元/千克,实际货值 20870.5 美元;第二项花盆实际单价 4.8 美元/千克,实际货值 41520 美元。该价格申报不实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日期:2023-11-17 13:20:10 阅读:275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