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报关单申报货物第1项瓷砖申报出口4000千克,实际出口1000千克;第3项沙发.椅子申报商品编码9401809099,实际应为9401690090。另有未申报货物:木茶台1个、肉丸1200千克、包点600千克、冻肉500千克、花瓶80千克、药材60千克、鲜菇200千克、海味200千克、水泵30千克、雪耳200千克。当事人出口的未申报货物肉丸、包点、冻肉、鲜菇、海味、雪耳为法定检验商品,货值合计人民币7.7万元,未向海关申报出口商品检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日期:2024-05-01 16:12:27 阅读:38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