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海关申报出口至越南一般贸易项下针织布6票,数量共计315488米,申报价格共计FOB474822.38美元,申报规格为80%棉20%氨纶,申报商品编号均为6004101000,对应出口退税率13%,共计人民币3376224.53元。经查,实际出口货物为机织物等,价值FOB312856.41美元,应归入商品编号5407610000等,对应出口退税率13%,其中报关单7项下货物为印花平纹机织物,成分为棉100%,该货物实际价值高于申报价格。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日期:2023-11-02 21:11:37 阅读:253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