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是一家化工产品进出口公司,近期因涉嫌走私被缉私局刑事立案,请问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自首?谢谢。
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办理单位走私犯罪案件中,对单位集体决定自首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首的,应当认定单位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