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未经注册的分公司可以作为单位走私犯罪主体吗?
    发布时间:2016-11-08 10:34:36  浏览:1513次

    问:您好,总公司下面有一家未经注册的分公司可以作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主体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实施的犯罪行为能否以单位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总是的复函》(法研[2001]23号),不具有法人地位的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职能部门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