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邻居因涉嫌走私被缉私局立案侦查,同时被抓的还有他好几个朋友,听说现在案件退回缉私局补充侦查了,请问如果想申请调取证据材料,应向哪个部门申请?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