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先生在一家公司当报关员,后因公司走私被海关缉私抓走了。我们的孩子才刚刚出生,我没有工作,家境很困难。听朋友的建议,我到检察院去见了检察官替我先生求情,请求他建议法院判我先生缓刑。检察官表示同情,又说这量刑建议不是他个人能决定的,需要向领导汇报。请问检察官不能单独决定量刑建议吗?
答: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制作案件审查报告,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需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经公诉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办案人员认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的,可以在审查报告或者量刑建议书中提出量刑的意见,一并报请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