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朋友在一家公司做业务员,公司涉嫌走私旧医疗设备,我朋友也被牵涉到了。请问一个法律问题,对于单位走私旧医疗设备,对个人还要判处罚金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走私旧机动车、切割车、旧机电产品或者其他禁止
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二十吨以上不满一百吨,或者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另外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四款,单位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除单位判处罚金外,对个人也判处罚金。